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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夫妻共同財產制度存在問題?詳細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制度在我國實行至今已有30年之久,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原則在我國實踐中尚未得到有效的體現。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應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兩類。夫妻共同財產由法律規定應為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個人財產包括婚后所得的收入、住房公積金、投資收益、儲蓄存款、股票及其他有價證券等。夫妻共同財產分為個人財產及共同財產兩類。 夫妻個人財產由雙方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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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對我國婚姻影響很大嗎?詳細閱讀
由于外籍配偶與中國公民結婚時間短,感情基礎差,加上外國人在中國長期居留、學習、工作,在中國國內定居下來后,就不愿意與配偶一同居住在國內了,就與我國國內配偶發生了一些不正常性行為。一是不遵守我國婚前雙方必須保持一夫一妻制、不得有非婚生育等婚姻法基本原則。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的,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期間內生育的子女,構成犯罪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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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糾紛訴訟程序是否復雜?詳細閱讀
涉外婚姻法律關系涉及到多個國家和地區,各國法律體系和法律規定不一樣,因此,在涉外婚姻法律關系的處理上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結果。涉外婚姻案件以跨國審理為原則,即以我國法律規定為準,以外國法律為準繩。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涉外婚姻糾紛案件必須由一方當事人向被告住所地或對被告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如不能確定具體送達地址或不能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應當向法院申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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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對涉外婚姻的承認?詳細閱讀
我國《婚姻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實施欺騙、脅迫婚姻及其他非法婚姻行為。”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我國法律承認涉外婚姻,并不是說所有的外國人或外國公民都可以與我國公民結婚,也不是說所有法律允許本國公民結婚。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禁止重婚。重婚的,或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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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涉外婚姻損害賠償?詳細閱讀
涉外婚姻一般是指涉外離婚案件。如果涉外婚姻是因配偶一方或雙方有過錯造成,涉外婚姻損害賠償責任是一種民事責任。涉外婚姻中有配偶一方或雙方過錯,但雙方應相互舉證證明。因第三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婚姻破裂的,夫妻雙方配偶應共同承擔配偶方或雙方配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ㄒ唬┲鼗??。ǘ┯信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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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如何面對重婚?詳細閱讀
女性重婚的原因多種多樣,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被家暴,被丈夫拋棄,而重婚的女性中,重婚率最高的就是嫁給了丈夫。女性為了家庭犧牲自己,但并不一定就能獲得幸福。因為她所經歷的婚姻,也會給她帶來一些問題。重婚也代表著家庭暴力,對男性而言這代表著對妻子對孩子的暴力行為。 重婚也會導致婚姻破裂。重婚意味著家庭破裂。女性重婚對家庭來說,更多地是失去了對家庭的責任和關愛,導致家庭出現矛盾和沖突。而丈夫也會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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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要怎么做才好?詳細閱讀
要知道,在男人的眼里,妻子并不是一個單純的玩物,而是一種情感寄托,這也意味著夫妻兩個人在一起工作賺錢養家是很重要的,只有這樣妻子才能獲得成就感,從而讓丈夫覺得夫妻兩個人一起工作不是為了家庭更好。這樣可以緩解丈夫對妻子失望和絕望心理。 1、和丈夫溝通 男人通常都有一種從眾心理。只要看到女人也背叛了自己,內心肯定會產生一種逆反心理。所以這時候一定要注意方法得當,不然很可能給婚姻帶來隱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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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可能會構成重婚罪?詳細閱讀
從主觀方面來看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重婚的動機;二是是否具有重婚動機是認定有重婚行為的關鍵因素。只有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重婚的動機才構成重婚罪,才能被認為是導致重罪發生的直接原因;只有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重婚犯罪故意并達到犯罪目的的話,其才會構成犯罪。 1、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生活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生活”是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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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情節有哪些?詳細閱讀
重婚的情節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重婚行為與登記結婚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否存在;二是是否存在以配偶身份與他人共同生活的事實。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了以下情節:“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因欺騙、隱瞞真實情況致使婚姻無效被撤銷或是損害婚姻、家庭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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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同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屬于重婚行為?詳細閱讀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里所說的“有配偶”,不是簡單的配偶關系;而是指一方享有配偶權利及負有配偶義務中的配偶義務,而另一方享有婚姻法上享有婚姻權利及承擔義務的一方身份或者行為。所以,我國《刑法》對“配偶”的理解中應包括有配偶者以及配偶之間“有實際共同居住生活狀態”的人。 這是《刑法》對于重婚行為作出規定之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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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未同居但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是重婚嗎?詳細閱讀
主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在法律上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其可以認定為重婚行為。首先必須證明雙方在同居期間與其他異性有了共同的情感紐帶與共同的生活。 其次是具有證據證明“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兩人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有配偶者”。再次就是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雖未同居但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等事實存在。 此外在此情形下還需要特別注意一點是“明知”是有配偶者故意而與他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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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為重婚的情況有哪些?詳細閱讀
一人與多人均有合法婚姻關系但僅在自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橐龅怯洐C關是指民政部門。結婚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國家對公民結婚予以認可、保護和批準而予以承認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任何國家或地區法律對其公民結婚的形式均無任何限制。但是,如果某一婚姻登記機關在該公民結婚時提供虛假材料所導致該公民婚后又與他人結婚的案件應屬無效婚姻。 在我國婚姻登記制度中只有民政局有此權限。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才有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