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都存在金融活動詳細閱讀
金融是一種經濟活動,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其他經濟組織及個人之間的金融法律關系。一般包括信用關系與借貸關系。如果說銀行是金融主體,則借貸關系是交易主體;那么,對銀行而言,融資和理財就屬于投資類活動。 一般來說,在借貸業務中,借款人與出借人、擔保人之間因借款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稱為融資和理財糾紛;當借款當事人之間因到期未能歸還本金、利息等相關費用發生爭議時,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協商解決;如果雙方
-
在商事合同中,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詳細閱讀
合同當事人應全面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承擔的義務,否則即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法律規定,商事合同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或者雙方未履行各自的義務時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商事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各自義務不能達成一致結論時,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議補充,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定補充。 如當事人對補充協議中應當如何承擔責任產生爭議,首先應注意補充協議中關于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如何承擔責任等條款是否合理有效。如果
-
金融法律關系都涉及哪些方面詳細閱讀
金融法關系的概念在我國法學界一直有爭議。目前主流觀點認為,金融業所涉及的各類民事法律關系具有共通性,即雙方之間產生民事權利義務和民事責任義務。這種觀點與我國當前實際情況不相適應。 雖然這一觀點尚未被多數學者所接受,但金融法律人也普遍認為形成合法的權利義務關系是一種正常的現象而非過錯責任原則。我國刑法對金融法律關系的定義是:通過民事法律關系來確定權利義務的法律關系。 金融法律關系是一個具
-
在涉外仲裁中雙方當事人不得單方面更改仲裁協議內容詳細閱讀
在合同履行中,一旦發生爭議,由于爭議雙方有一致的仲裁請求,如果僅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的話,雙方對于仲裁協議內容是不能進行協商變更的。在涉及到仲裁協議條款變更時,我國還沒有統一的仲裁條款。 按照《仲裁規則》第22條規定,“在仲裁程序開始前,雙方應該達成書面協議,載明各方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方式;未達成書面協議的,仲裁機構不能對爭議進行仲裁處理。” 據此,仲裁機構與當事人不得達成協議變更仲裁協
-
債務糾紛提起訴訟,應該什么時候立案?詳細閱讀
債務糾紛是否需要經過訴訟保全?訴訟保全對債權人有何作用。訴訟過程中,對債務人財產保全的程序是非常嚴格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根據案件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離婚時財產糾紛最大的困難就是要證明債務人的收入來源和償還能力等來使雙方達成協議。 因此,債權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對其所主張的債務情況進行全面、細致地調查研究。如果發現債務未得到合理、充分的清償,或者債權人明知債務人與
-
借條是否具有合同的性質詳細閱讀
借貸雙方在借款關系存續期間,經常會出現因為各種原因而引發的債務糾紛,主要包括民間借貸合同、借貸關系終止后的債務糾紛。借條是民間借貸關系中最為常見的法律文書形式。借條是借據,是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關系約定的書面文件,包括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 借條是最主要的訴訟文書形式,一般由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簽字蓋章構成,借條上一般有債務人、保證人的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銀行賬戶等證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證據
-
借款人不能舉證證明借款發生怎么辦詳細閱讀
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借款人不能舉證證明借款發生時被告就還款事宜已向原告做出承諾的,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222條規定:“借款合同自借款人出具借條時成立。但是,自始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規定:“借款合同成立后,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償還借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不能證明該借款事實存在,或者證明確有錯誤的
-
通過擔保人主張繼續履行借款合同如何證明詳細閱讀
訴訟過程中,出借人主張將借款償還或通過擔保人主張繼續履行借款合同時,應由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證據進行證明。 首先,出借人應提供書面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證明其主張應提交相應的證據:出借人出具的借條、收據原件、銀行轉賬記錄,如有借條、銀行轉賬記錄等,這些證據均可證明借款人在借款過程中支付了款項,而且能形成合理債權債務關系,故應當由借款人提供這些證據。其次,要以借款人能夠提供證據為前提(如果證明自
-
不履行債務,需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詳細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債務,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不得要求支付利息和賠償損失。因借貸產生的債務,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九十七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權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履行;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對債務人的變更或者撤銷請求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向人民法院
-
法院如何處理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務糾紛?詳細閱讀
什么是債務糾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恢復原狀,并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恢復原狀。第五百八十三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有履行債務能力但不履行債務不以欺詐、脅迫為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立即終止合同。” 第七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
有哪些法律規定不得強制執行的財產呢詳細閱讀
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代收的費用因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權利人請求其支付撫養費、贍養費的或者其他勞動報酬未受給付的; 這種情況下的訴訟時效,原則上不超過二年。但是,如果債務人存在惡意規避債務的情況時,其訴訟時效就會被延長。例如債務人惡意串通、一方故意提供虛假證言、或者當事人有其他損害對方利益的行為等,都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訴訟請求可能不會得
-
合同糾紛中證據收集要求以及舉證期限詳細閱讀
民事訴訟中,民事證據要求證明的事實和理由必須能夠被人民法院所采信,而且證據的收集必須全面具體。證據的收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照證據種類、證據來源的合法性、關聯性進行搜集,不能有誤。應當向法庭提供與爭議的事實有關的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 行政糾紛中,對于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決定、命令等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承擔舉證責任。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對行政行為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